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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【2021】290号文第十一项内容要求:产废单位需定期(每年至少一次),通过网站、电子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我公司年产废500吨以上为重点源单位。为更好的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,我公司现将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进行如下公示:附件:金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20......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【2021】290号文第十一项内容要求:产废单位需定期(每年至少一次),通过网站、电子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我公司年产废500吨以上为重点源单位。为更好的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,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进行如下公示: 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2025年......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见附件:附件:2025年度危险废物污染信息防治信息.pdf...
附件:2025年度污染防治信息公开(危废).pdf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