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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【2021】290号文第十一项内容要求:产废单位需定期(每年至少一次),通过网站、电子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我公司年产废500吨以上为重点源单位。为更好的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,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进行如下公示:
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
2025年3月15日
附件:金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2025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