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金彭车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公开表
发布时间2025-10-11 11:0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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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【2021290号文第十一项内容要求:产废单位需定期(每年至少一次),通过网站、电子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我公司年产废100吨以上为简化管理单位。为更好的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,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进行如下公示:

 

 

湖北金彭车业有限公司

2025年10月11日


附件:湖北金彭车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污染信息防治信息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