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吉轩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公开表
发布时间2025-03-15 16:3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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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【2021】290号文第十一项内容要求:产废单位需定期(每年至少一次),通过网站、电子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我公司年产废10吨以下。为更好的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,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进行如下公示:

 

 

江苏吉轩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

2025年3月16日


附件:江苏吉轩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—2025年度危险废物污染信息防治信息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