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维护市场公平正义
发布时间2022-11-10 11:4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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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,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、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。


  2022年7月26日,金彭集团发现甘肃省定西市岷县的一家电动车行内,销售的带有“金彭金刚”字样的电动三轮车非我公司旗下产品,却使用带有“金彭”字样的产品标识,且销售数量较大,严重侵犯了金彭集团的合法权益。


 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金彭集团的举报线索后,随即对侵权责任方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检查。在检查中发现,侵权责任方经营场所门头字号“金彭金刚”突出使用“金彭”二字,其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带有“金彭金刚”标识,与金彭集团注册商标“金彭”相近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岷县市监局报请定西市市监局同意后,对侵权责任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。2022年8月23日,经岷县市监局调查后,确认该侵权事实,遂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岷市监处字(2022)1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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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彭集团自成立以来,秉承“用科技创造美好出行,以创新驱动企业成长”的企业使命,坚持创新发展,维护知识产权,集团先后获得“五星品牌”、“江苏精品”、“WRCA世界纪录”、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、“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”、“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”等诸多荣誉,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。


  一直以来,金彭都在大力维护知识产权与品牌美誉度,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,对于上述案例中搭便车、傍名牌的侵权行为,金彭集团必将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品牌权利。甘肃省岷县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,形成震慑氛围,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,保障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金彭集团的商标名誉权利。